作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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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获奖底片或电子文件用毕退还作者。落选稿件请作者自行到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回。

  4、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等,不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获奖作者须放弃作品的署名权。获奖作者在转让该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时须确保主办单位继续无偿使用该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向有关单位推荐获奖作品。

  5、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供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永久收藏并使用于各种非商业用途。